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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睛出血 两次手术 失明 Lack of Informed Consent Outcome Misrepresentation Procedural Complications玻璃体积血,两次手术之后,术眼失明
术眼失明
病历资料中的信息都是患者第二次手术的信息。第二次手术的目的是取硅油,且硅油置入后必定需要取出来。也就是,第一次手术造成了第二次的必然性。所以,讨论第二次手术是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。 硅油的乳化,以及硅油可以造成白内障,都可以影响视力。因此,单纯地说视力下降,甚至视力为零,意义也不大。 真正有意义的是,讨论第一次手术的必要性。因为,如果没有第一次手术,那么,便不存在第二次手术。 据患者自述,第一次手术的原因是玻璃体出血。 玻璃体出血是有可能自愈的。 更加深层次的原因是,患者家里有老人中风,患者陪夜了一段时间。可能是因为疲劳,玻璃体发生出血。 中风如果超过黄金抢救期6个小时,之后的治疗对于偏瘫后遗症的轻重来说区别不大。 也就是,如果患者在一切开始的时候联系医疗第三方,那么,陪夜可能不会发生,玻璃体出血可能不会发生,第一次手术可能不会发生,第二次手术则更加可能不会发生。 他应该在第一次手术之前与医疗第三方联系,那么,可能存在玻璃体积血自行吸收的可能性。如果能自行吸收,那后面所有的事情便不会发生。 最根本的,他应该在他家里老人中风的时候与医疗第三方联系。那么,他便会知道,中风黄金抢救期是6个小时。过了6个小时之后,他陪夜不陪夜其实对老人的康复是没有区别的。 那么,这个时候他便会注意自己的休息与睡眠,那么,眼睛出血便不会发生。 这才是根本之道。